員工福利


各項員工福利措施、進修、訓練、退休制度實施情形

一、員工福利及保險

(一)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於 79年 4月成立,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福利事項如下:

  1. 結婚喜慶金   
  2. 生育補助金
  3. 生日禮金
  4. 勞動、端午、中秋禮金   
  5. 死亡補助金
  6. 住院補助金   
  7. 子女教育獎助學金
  8. 文康及其他福利事項
  9. 退休紀念品
  10. 團體保險

(二本公司在職員工另享有以下福利:

  1. 本人及子女結婚禮金
  2. 五一、端午、中秋禮金
  3. 住院慰問
  4. 直系親屬、配偶喪葬慰問金
  5. 死亡撫卹金
  6. 員工健康檢查(三年一次)
  7. 團體傷害保險

(三)勞工及健康保險:全部員工依規定參加勞工及健康保險,享受勞保給付權利及醫療照顧。

(四)團體保險:為保障員工生活,增進員工福利,每年評估後為員工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職業災害給付保險。

(五)旅行平安險:為保障員工之人身安全,員工出差時為其投保旅行平安險。
 

二、員工進修、訓練

公司依人才培訓規劃由各部門及人力資源單位編列預算,訂定全年度之教育訓練計劃。

(一)對員工實施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。

(二)若與工作相關之訓練與課程,訓練費由公司全額負擔。

(三)若與工作無直接相關之訓練課程,如經公司同意則予以補助一半金額。


三、退休制度實施情形

(一)本公司配合勞退新制,修訂員工退休辦法遵行。

(二)選擇新制者,除繼續保留年資外,並依法提繳勞退金,由公司提繳 6% ,員工亦得自願於每月工資 6% 範圍內另行提繳。
   選擇舊制者,則繼續依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,每月提繳 3.8‰ 存於台灣銀行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,若有不足則依法補足。

(三)申請退休之程序與條件:符合舊制者依勞基法之規定辦理,由退休人員自行提出申請表,
   經核准後計算退休金,人事單位填報「勞工退休金給付通知書」交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用印後,送請台灣銀行給付。
   符合新制者依勞退條例之規定辦理,由退休人員自行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勞保局請領。